平行进口政策如何优化?
平行进口,又称“灰色市场进口”,指未经知识产权权利人(通常是品牌方)授权,由第三方进口并销售该品牌商品的行为,其核心争议在于,它一方面通过引入竞争、降低价格,惠及消费者;也可能冲击品牌方的定价体系、售后服务网络,甚至带来质量安全风险。
对平行进口的政策制定,核心在于如何在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市场秩序与促进贸易自由化、保障消费者权益之间找到一个精妙的平衡点。
以下是我提出的一套系统性政策性建议,分为总体原则、具体措施、配套机制三个层面。
总体原则
在制定任何具体政策前,应确立以下核心指导原则:
- 平衡与中立原则:政策目标不应绝对偏向知识产权保护或自由贸易,而应是寻求二者的动态平衡,既要尊重和保护创新者的合法权益,也要承认知识产权的地域性不应成为阻碍市场竞争和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壁垒。
- 消费者权益优先原则:政策的最终落脚点应是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安全权,确保消费者能够获得价格合理、信息透明、质量可靠的商品。
- 风险分类与精准监管原则:根据商品特性和风险等级进行分类管理,对高风险商品(如汽车、医疗器械、婴幼儿用品)实施更严格的监管,对低风险商品(如化妆品、箱包)则可适当放宽。
- 透明与可预期原则:政策法规应清晰、公开、易懂,为市场主体(进口商、品牌方、消费者)提供稳定、可预期的商业环境,减少不确定性。
具体政策建议
(一) 法律与法规层面:明确合法地位与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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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知识产权法》中确立“权利用尽”的国内适用原则: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建议:在《专利法》、《商标法》中明确规定,经知识产权人或其许可人售出的产品,在首次销售后(即“权利用尽”),权利人无权控制该产品的转售,这是平行进口合法性的法理基石。
- 例外:可保留“默认规则”,即权利用尽原则默认仅适用于国内市场,但同时,通过行政法规或司法解释,为符合条件的平行进口开辟合法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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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专门的《平行进口商品管理条例》或实施细则:
- 明确定义与范围:清晰界定什么是平行进口,哪些商品类别可以平行进口,哪些被明确禁止(如盗版、假冒伪劣商品)。
- 设定准入门槛:对平行进口商实行备案登记制,要求其具备相应的资金实力、仓储物流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形成行业“白名单”。
- 规范商品来源:要求平行进口商提供合法的采购凭证,确保商品来源可追溯,防止与走私、盗版等非法贸易混淆。
(二) 监管与执行层面:确保商品安全与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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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双轨制”的商品检验检疫模式:
- 高风险商品(如汽车、药品、婴童用品):实行“100%口岸查验+强制认证/备案”,必须通过海关、商检等部门的严格检验,确保符合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及相关安全标准,要求进口商在销售前向监管部门备案,并提供中文说明书、警示标签等。
- 中低风险商品(如化妆品、电子产品、箱包):实行“风险抽查+溯源管理”,海关和市场监管部门基于风险分析进行随机抽检,同时建立追溯系统,一旦发现问题,能迅速锁定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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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要求“三同”公示与消费者告知:
- “三同”公示:要求平行进口商在商品显著位置、销售平台和宣传材料上,以清晰、醒目的方式向消费者公示以下信息:
- 同款不同价:明确说明该商品与官方渠道商品的价格差异。
- 同品不同保:明确说明其售后服务政策(如保修范围、期限、维修网点)与官方渠道的区别。
- 同源不同质:说明商品的版本(如美规、欧规、中东版)、配置、可能存在的功能差异(如不符合中国电网标准)以及是否已进行必要的改装(如灯光、仪表盘)。
- 消费者告知义务:在销售合同中,以加粗条款等形式,明确告知消费者上述差异,并要求消费者签字确认,避免后续纠纷。
- “三同”公示:要求平行进口商在商品显著位置、销售平台和宣传材料上,以清晰、醒目的方式向消费者公示以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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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责任追溯”与“快速处置”机制: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明确责任主体:平行进口商是商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应直接向进口商追责。
- 建立“黑名单”制度:对于销售假冒伪劣、提供虚假信息、屡次违规的进口商,应列入“黑名单”,取消其平行进口资格,并予以公示。
- 畅通维权渠道:市场监管部门应设立专门的投诉举报通道,简化平行进口商品消费纠纷的处理流程,提高维权效率。
(三) 行业与市场层面: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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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成立“平行进口行业协会”:
- 支持行业组织制定自律公约、行业标准(如售后服务标准)。
- 组织行业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专业素养。
- 作为政府与行业间的桥梁,反映企业诉求,协助政府进行行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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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建立“官方授权”与“平行进口”并存的市场格局:
鼓励品牌方在保持高端官方渠道的同时,通过开放部分区域、部分型号的授权,或与大型进口商合作,将部分平行进口商品“转白”,纳入正规渠道管理,这既能满足价格敏感型消费者需求,又能让品牌方更好地控制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实现双赢。
配套机制与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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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共享与协同监管平台:
建立由海关、市场监管、商务、知识产权等部门共同参与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商品备案、检验、销售、投诉等数据的互联互通,形成监管合力,避免监管真空和重复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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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消费者教育与宣传:
通过官方媒体、社区宣传等方式,向公众普及平行进口商品的知识,包括其优势(价格低、选择多)和风险(售后差异、潜在问题),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根据自身需求做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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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政策动态评估与调整机制:
- 定期(如每两年)对平行进口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评估指标可包括:市场规模、消费者满意度、商品质量安全事件数量、品牌方与进口商的反馈等。
- 根据评估结果和国内外市场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相关政策,确保政策的科学性和适应性。
平行进口是一把“双刃剑”,政策的智慧不在于“一刀切”地禁止或放任,而在于“疏堵结合、精准施策”,通过确立清晰的法律边界、实施有效的分类监管、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并辅以完善的配套机制,我们完全可以构建一个既能激发市场活力、惠及民生,又能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公平竞争的健康生态,最终目标是让平行进口从“灰色地带”走向“阳光下的规范经营”,实现消费者、品牌方和国家多方共赢的局面。
作者:99ANYc3cd6本文地址:https://www.bj-citytv.com/post/5091.html发布于 前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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